摘要
公共利益的界定方式主要有两个学术传统:一是以卢梭为代表的公意论传统,二是以边沁为代表的功利主义传统。公益论传统认为公共利益是共同体存在所必须的一元的、抽象的价值,是一种整体性公共利益观。功利主义传统认为公共利益就是个人利益的总和,公共利益最终都可以还原为个人利益,因而是一种分布式公共利益观。在这两种学术传统基础上,学界已发展出多元化的分析视角和界定方法,围绕公共利益的具体内容、基本特征、公共利益与相关利益的关系展开了激烈的争论,但至今尚未形成基本一致的看法。根据"宪法形成公益"这一立国原则,公共利益本质上是共同体成员就契合宪政安排与宪政精神的共同体事业所达成的共识,它既可能是个人利益的加总,也可能是独立于个体的不可分割的整体利益,因而是一种复合式利益。
出处
《江汉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7期60-66,共7页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欧债危机的政治学分析"(12CZZ009)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项目"欧洲福利制度的新挑战:经济变革
制度老化与政治约束"(2013T60733)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