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信用卡业务领域,银行将自己催收无果的消费者所欠之债交由第三方清收已经成为业界的普遍做法。而接受清收欠款任务的民间催债公司为谋求高额回报不惜采用非法方式对消费者进行催收的问题也逐渐增多。遏制对信用卡消费者的非法催收现象,应从制度层面入手,借鉴国外立法经验,以立法形式明令禁止。此外,相关监管部门还应制订统一、明确且具有可操作性的银行选用、监管催收外包机构的制度或办法,并应明确银行对后者监管不力时应向消费者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出处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
2015年第6期71-75,共5页
Study on China Administration for Industry & Commerce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3BFX090)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