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区矫正需要较好的改造环境和矫正条件,需要得到社区居民的理解、支持和认同,使犯罪分子真正回归社会。可以说,社区融合是社区矫正的基础。随着我国刑罚人本理念和行刑社会化思路的发展,社区矫正在刑罚执行中的比例将会越来越大,社区矫正的立法不足和实施中的制度缺位将愈加明显地表露出来,特别是这一刑罚执行方式与社区居民对平安和谐的居住环境和对犯罪分子以强制严管的期待之间的矛盾,若无法调和,将可能动摇社区矫正的根基,直接关系到该制度的实施效果和未来发展。在此,笔者立足实践,对社区融合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进行解析,并提出对策建议。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3期37-40,共4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基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2014年检察理论自选课题"社区矫正中的社区融合问题及其应对措施"(课题编号为GJ2014D05)结题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