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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当为非羁押性强制措施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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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作为刑事诉讼法修改后衍生出的强制措施,在经过两年多时间的实践磨砺后,其基本制度框架已经构建,运行机理也逐渐清晰,在法律适用上的争议点逐渐减少.但该措施在法律性质与适用的一些理解上仍然存在模糊之处,需要进一步厘清和界定.
作者 高松林 师索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4期69-70,共2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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