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以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为背景,讨论了文物资产在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中的计量与列报。由于目前我国政府控制和管理的文物资产的会计核算处理规范不完善,本文更多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组织的主要代表性国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相关准则为借鉴,对文物资产的界定、计量、列报和报告编制等四个方面展开具体分析。
出处
《财务与会计》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5期69-71,共3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基金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13YS117>
上海晨光计划<12CG67>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