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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中之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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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魏姐在艺术培训院唯一的一栋家属楼里住了好多年,但她既不是这里的职工,也不是这里某位职工的家属,更不是学员。她只是在家属楼里住着,是一位住在这里的外人。然而她又的的确确是艺术培训院的一个组成部分。艺术培训院的前身是县文化馆,文化馆的大院内共有两栋楼。一栋是单位职工的办公用房和各种培训室,另外一栋就是家属楼,矗立在文化馆的西大门旁。
作者 鲁兴华
出处 《朔方》 2015年第8期49-53,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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