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处罚归责原则解决的是行政相对人违法责任的基础问题,具有根本性的法律意义。我国行政处罚实务中坚持的"客观归责原则"与主要大陆法系国家坚持"主观归责原则"形成了鲜明性的落差,也给我国立法与执法带来了诸多问题。为了更好控制行政权的行使,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利益,在理论和实务两个层面上,行政处罚的归责原则应由"客观归责原则"转向"主观归责原则"。我国的行政处罚的立法体系将来则应坚持以过错原则为基本,以过错推定和无过错责任原则为例外。
出处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5年第1期28-31,共4页
Journal of Heilongjiang Administrative Cadre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