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重复投保住院补贴险的现象在实务当中十分常见。虽然保险界与司法界在该行为的合法性上存在意见分歧,但无论从我国立法规定还是保险法原理的分析都能得出,住院补贴险是种定额给付型人身保险,理论上不适用于损失补偿原则。然而,这个符合立法与理论逻辑的结果却会带来道德风险增加的隐患,破坏了公平正义的法律理念。因此,为真正解决问题,我们有必要打破当前人身险、财产险两分的立法体例,探索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第三条道路"。
出处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5年第3期78-81,共4页
Journal of Heilongjiang Administrative Cadre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