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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委联合发文限制军民两用无人机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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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6月26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国防科工局、总装备部联合下发公告,自2015年7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三类军民两用无人驾驶航空飞行器实施临时出口管制措施。公告对限制出口的无人机的航程与荷载做了明确规定:射程或航程大于等于300千米,或具备20升以上荷载能力。
出处 《航空模型》 2015年第8期83-83,共1页 Model Airpla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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