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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用工致劳动者伤亡,应当如何处理职工工伤保险待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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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简介 职工田某2012年3月到某公司务工,5月在工作中受伤,7月医疗终结后单位一次性补偿田某20万元。田某认为,自己在工作中负伤,单位赔偿金额太少,当年8月田某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反映该公司没有取得经营许可证,向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维护其工伤保险合法权益。
作者 方和
出处 《四川劳动保障》 2015年第5期33-3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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