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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算旷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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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2年12月我入职到某地产公司从事售楼工作,与公司签订了3年期限劳动合同。2015年3月4日因腿摔伤口头向公司请了病假。当我3月27日上班时才被告知,3月23日单位对我已作出了因旷工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理由是3月4日后我都未到公司上班,且没有按照单位有关职工休息的请假制度,
出处 《四川劳动保障》 2015年第6期32-3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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