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市、县级价格主管部门作为价格监管服务的基层组织.在工作中直接面向市场和群众,它既是上级宏观价格政策的落实者,又是区域内微观价格活动的组织实施者,承载着贯彻执行价费政策、维护城乡价格秩序和群众合法价格权益的重任。如何适应新时期形势发展的需要,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专、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基层价格工作队伍.更好地履行价格监管调控服务职能。
出处
《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
2015年第7期50-52,共3页
Price Supervision and Anti-Monopoly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