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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通报农村党员干部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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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繁峙县“3·11”重大事件责任追究案。2015年3月11日,繁峙县大营镇新园画村党支部书记姚文利杀害4名村两委成员,案发后姚文利畏罪自杀。经查,姚文利在任村干部期间,以村民名义套取高速公路建设占地补偿款129.4万元,占为己有。同时,在姚文利的入党、
出处 《村委主任》 2015年第13期46-4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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