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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刑事诉讼构造的“同心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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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刑事诉讼构造(又称“刑事诉讼结构”“刑事诉讼形式”)作为一个重要的理论范畴,着眼于刑事诉讼程序的整体而不是某一局部环节,将侦查、起诉和裁判三方的法律地位和相互关系作为研究的核心内容,意在通过调整上述三方的法律地位和相互关系改革刑事诉讼程宣。中国过去的刑事诉讼构造是一种“流水线”模式,这种模式追求公检法“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以保障刑事诉讼功能的实现。
作者 姜树政
出处 《中国审判》 2015年第13期10-11,共2页 China T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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