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审判权运行最高层级的审判委员会,—方面是对案件最终质量的把关,确保重大疑难案件不带病出门;另—方面却又饱受违背审判独立、不看病却坐堂问诊而有悖公开原则的诟病,成为制约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关键因素。因此,当前审判委员会的功能定位和改革成为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关键所在。纵观当前的司法实践,审委会制度仍然存在诸多不足:一是审委会议事过程存在局限性,承办人的汇报拖查,表述模糊,文字冗长;承办人汇报的事实有遗漏、隐瞒、删减、添加案件情节等情况;审委会委员未直接参与案件的审理,不利于案件真相的发现与法律正义的发掘。
出处
《中国审判》
2015年第13期12-13,共2页
China Tri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