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公安机关对执法执勤用车的要求不断提高,传统民用车辆通过后期改装供警务使用的“民车警务化”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当前执法执勤的需要,现有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模式也已经不能适应当前警察职能的充分实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安机关战斗力的发挥和工作效率的提高,因此,亟须探索制订基于职责和执法任务相区分的公安机关执法执勤用车编制配备标准、分类标准、更新标准和装配标准,确立有别于一般民用车辆的专门警用车辆研发装配模式,提升警用车辆的专业化程度和水平,逐步建立定制化、模块化、集成化的公安机关执法执勤车辆体系。
出处
《公安研究》
2015年第5期86-92,共7页
Policing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