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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下发通知要求做好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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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下发《关于做好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排查和公示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对2014年10月1日以来适用一般程序办结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一次集中排查,摸清应当公示和尚未公示的行政处罚案件的底数;在2015年6月30日前,对排查出的尚未公示的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信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严格按照《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的要求公示行政处罚信息摘要、处罚决定书全文,切实杜绝公布不完整、不准确的现象;对超过20个工作日没有公示行政处罚信息的原因进行分析,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出处 《工商行政管理》 2015年第12期5-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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