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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两项维权制度” 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网络消费环境——国家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杨红灿谈“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制度和赔偿先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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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回应消费者呼声,完善网购消费维权机制,今年3月4日,国家工商总局出台了《关于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意见》(工商消字[2015]36号,以下简称《意见》),督促和指导经营者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责任和义务5月28日,总局组织国内部分有代表性的电商企业,召开行政指导座谈会,要求企业落实经营者首问制度和赔偿先付制度(以下简称"两项维权制度"),共同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会上,总局消保局局长杨红灿再度详细解读了"两项维权制度"实施的深刻意义。
作者 屈午阳
出处 《工商行政管理》 2015年第12期23-25,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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