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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异常名录制度给自贸区企业带来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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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以《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和《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为框架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逐步施行以来,上海自贸区工商部门先试先行,从去年8月起开始试行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制度,从而使自贸区的事中事后监管轮廓逐渐清晰起来。
作者 徐旭
出处 《工商行政管理》 2015年第13期67-6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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