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制约行政权力和保障并扩展公民权利的理念指导下,我国行政诉讼原告资格变化经历了从行政相对人、法律上利害关系人到利害关系人的三个阶段,呈现出范围逐步扩大的趋势,体现了与世界接轨的标准趋同性。由于代表公共利益的行政主体做出的行政行为牵涉到诸多复杂的利益关系,扩展原告资格把利益判断与分配的职能过度地交由法院行使,将面临成本高、效率低和纠纷扩大化等难题。因此需要转换原有制约行政、扩展权益的理念,以协商行政与平衡利益理念为基础来慎重对待原告资格扩展。
出处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8期87-95,共9页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