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司买回自己股份是企业的一项重要资本运作工具,在公司实务中有很多用途,公司买回自己股份的权利也很容易被滥用。在现实中,公司的控股股东或管理层往往会为了自己利益,采取各种手段使公司买回自己股份,甚至不惜违反法律的限制规定。我国现行法未对公司违法买回自己股份的效力作出规定,也未规定相应的制裁措施。在构建我国公司买回自己股份制度时,必须对公司违法买回股份的行为做出规范,并对违法买回自己股份的决策者施以相应的制裁措施,以保护公司、公司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
出处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8期96-103,共8页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公司交叉持股法律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2YJ C820056)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