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拥有不同资源禀赋的参与者为满足其不同动机而组成的契约性组织。在这种组织成员结构异质的情况下,合作社的产权呈现出由少数"带头人"控制、其他普通参与者依附的现象,这种现象主要由两种情况所致:第一,这些"带头人"占据了项目的多数出资额,也就是说他们贡献了多数的资本资源;第二,这些"带头人"拥有重要的社会资源,他们有能力解决生产资料的获得与农产品的销售问题。正是由于这两种情况,"带头人"掌握着整个合作社的主要剩余索取权或市场控制权。本文主要从市场控制权和剩余控制权两个方面分析专业合作社对其"带头人"的回报机制。
基金
农业部软科学研究项目任务书
项目编号:D201525
项目名称: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现实困难解决研究
项目单位:农业部软科学委员会办公室
项目主持人:陈东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