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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基层动物检疫监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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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动物检疫是把好畜产品质量安全的源头,是百姓食肉安全的关键环节,按照《动物防疫法》及农业部有关规程的规定,动物出栏前应向当地县级以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收到检疫申报后,根据情况给予受理或不受理,受理的派官方兽医到场到户或指定地点,对出栏动物进行检疫,称之为产地检疫。
出处 《河南畜牧兽医(综合版)》 2015年第7期31-31,共1页 Henan Journal of Animal Husbandry and Veterinary Medic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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