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传统的"国家-社会"二分框架是基于现代西方规范社会提出的分析工具,对发展中国家在国家建构过程中的问题缺乏解释力。因此,我们需要回到权力和权利的基本概念,研究国家权力、社会权力和个人权力的关系。在典型的现代国家中,国家权力与社会权力相互制约、相互矫正,成为积极的生产力量。而中国由于新中国成立之路的特殊性,在后全能时代的国家建设过程中出现了社会权力溃散的问题,即社会成员滥用自身权力而导致的社会秩序失当、社会腐败严重并威胁到国家政权有效和统一的一种社会状态。因此,必须通过培育社会组织、制约精英失范、规范社会权力这三条路径来加以治理。
出处
《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4期125-132,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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