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竞技体育伤害行为频繁发生,逐渐受到各专业学者关注。要避免此类伤害行为,亟需法律介入予以规制。通过分析竞技体育伤害行为发生的成因,结合我国《侵权责任法》的归责原则、责任分配,提出针对该类侵权行为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相结合的归责原则,以突破运动员的责任承担主体,强调教练员的责任问题。
出处
《开封教育学院学报》
2015年第8期249-250,共2页
Journal of Kaifeng Institute of Education
基金
2014年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竞技体育暴力伤害的侵权责任法规制"(课题编号:2014J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