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对企业实行股权激励的政策鼓励、限制放松和法律完善,股权激励成为未来激活国有企业发展动力、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措施。然而,股权激励制度不当应用的负效应和股权激励方案不当实施产生的反作用不容忽视。2014年6月,证监会发布《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相比2012年的试行办法,(《指导意见》将众多环节的条件进一步放松,同时,对行政审批、计划监管、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优化,在股份来源、资金来源、员工持股数量与期限、资金管理机构与管理权限等方面实现了突破。
出处
《中国工业评论》
2015年第2期110-113,共4页
China Industry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