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十余年来,民事案件执行难的问题已经引起了实务界、理论界乃至决策层的高度重视。对于何谓"执行难",当事人、法官和学者的看法大相径庭,争议颇大,而对与之密切相关"执行乱"的问题却很少关注。所谓"执行乱",是指执行人员怠于执行、消极执行、不当执行、错误执行、违法执行等,以及执行过程的腐败现象。
出处
《安徽大学法律评论》
2010年第1期277-291,共15页
Anhui University Law Review
基金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2009年度重点课题"检察机关与审判机关的监督制约和协调配合机制研究"(项目编号为HJ2008A09)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