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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建公共建筑市政设施应配屋顶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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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5年7月23日,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上海市绿化务例》的决定,规定上海市新建公共建筑以及改建、扩建中心城内既有公共建筑,应当对高度不超过50m的平屋顶实施绿化,而屋顶绿化面积的具体比例则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作出规定,条例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出处 《中国建筑防水》 2015年第15期54-54,共1页 China Building Waterproof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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