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提案的提出与采纳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提案工作政策性强,提案的承办又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多年的工作实践使我体会到,要做好提案工作,需要处理好提案的提出和采纳的关系。委员提案在承办过程中,有的很快被承办单位采纳落实,这就实现了提出与采纳的统一,委员满意,领导满意,承办单位也高兴。有的则暂时没有引起重视,或者重视不够,采纳落实较差。提出和采纳这一对矛盾,一般说来,矛盾的主导方面在提出。当出现这种情况时,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不能因此而产生消极情绪。如果意见正确,要有锲而不舍的精神,再次提出。态度上要防止居高临下,自以为是。要考虑提案中反映的问题,是局部的还是全局的,是共性的还是个性的,是长远的还是眼前的,是急办的还是缓办的。
作者 魏航顺
机构地区 沛县政协提案委
出处 《江苏政协》 1997年第8期53-53,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