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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监督渠道的新拓展——南京市政协民主评议市法院工作侧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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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9月22日下午,南京市政府西会议室内气氛热烈,一场别开生面的市政协常委会议正在进行。"民主评议市法院"这个严肃的话题,引来了200多位热情的参与者,全体市政协常委来了,市委、市政府领导来了,新闻媒体的记者们来了,市法院处级以上干警也都来了。人们的话题聚焦在"民主评议"这一新事上……周密组织有序推进民主评议司法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是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出现的一项新生事物。为了更好地实行民主监督,一些地方政协在民主评议上做了有益的探索。南京市政协委员和方方面面也都希望市政协能够在民主评议工作上加大力度。3月以来,市政协开展了民主评议市法院工作。民主评议的内容是就市中级人民法院1999年、2000年在民事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法律、秉公办案和廉洁高效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切合了人民法院工作公正与效率的主题。评议伊始,市政协主席张哗说:"我们这次民主评议工作,一定要以促进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为目标,积极稳妥地把民主评议各项具体工作做好、做实。"
出处 《江苏政协》 2001年第11期21-22,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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