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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政协机构设置之线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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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政协工作机构是承担机关各项任务的载体,是完成政协全局工作的保证。目前各地政协机构设置特别是县级政协机构设置相差很大,名称不一,这对政协组织的政治地位、社会影响和工作发展都有较大影响。现在,各地人大、政协的机构改革正在进行,如何借助这个时机,合理设置县级政协的内设机构,就此谈些浅见。首先,要重视对县级政协机构设置的协调和规范。中央文件对地方政协的机构设置和人员职数,提出两条原则,即一要有利于加强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有利于巩固新时期的爱国统一战线;二要符合综合、精干的原则。《政协章程》对政协机构设置的规定为,"专门委员会及其他工作机构的设置。
作者 徐瑞祥
出处 《江苏政协》 2002年第9期20-2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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