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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为民系 利为民谋 泰州市政协为农村低保工作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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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泰州市是农业大市,农村人口占全市人口的75%以上,"三农"问题一直是市政协关注的重点。不久前,泰州市政协组织部分委员对全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并召开常委会议与市政府开展专题协商。1998年,泰州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泰州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对家庭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特困家庭实行差额补助,为保证农村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维护农村社会经济的稳定起了很好的促进作用。但是,农村低保工作也存在着地区发展不平衡,乡镇对农村低保工作重视不够;低保政策滞后,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低保标准偏低,应保未保现象较为严重;
作者 许佳
出处 《江苏政协》 2003年第8期25-2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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