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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协建议促成“农村独女户老有所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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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去年11月1日.由南京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正式生效,该《规定》第31条明确提出:"只生育一个女孩的农村居民年满六十周岁时,可凭有效《独生子女光荣证》
作者 强蓓
出处 《江苏政协》 2004年第1期23-2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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