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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专委会工作中突出界别特色 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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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现实课题,对人民政协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新境界开辟了更广阔的天地。《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强调:"要通过界别渠道密切联系群众,努力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理顺情绪,促进社会各阶层和不同利益群体的和谐"。界别是政协委员活动的重要组织形式。政协由界别组成的显著特色,决定了人民政协的工作原则和活动方式,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是完全一致的。政协专门委员会是在常委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组织委员开展经常性活动的工作机构。专委会工作是政协工作的重要基础,是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实践证明,专委会的组织形式和活动载体,可以充分体现界别的特点和优势;专委会工作的活力和成效。
作者 曹能新
机构地区 南通市政协
出处 《江苏政协》 2006年第12期29-31,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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