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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选举民主 健全协商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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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发展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deliberative democracy)制度,必须首先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是因为:一、协商不等于决策、不能代替决策。在代议民主制度下,公众协商的意见只能作为公共决策或政府行政的参考依据,公共机构不可能采纳所有协商方的意见,最终还是投票或选举。事实上,一些个人主义、功利主义者也可能借用政治协商结果的不确定性把协商变成一种拖延战术,这对于追求效率的国家来说是不能接受的,这时必须运用"
作者 同文
出处 《江苏政协》 2011年第11期52-5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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