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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成年人监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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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面对越来越普遍的老年化问题,西方国家在进入二十世纪中叶就已经开始修改其成年人监护制度。而我国在1986年的《民法通则》规定了现行成年人监护制度后,在之后的二十几年里几乎没有变化。在具体制度规定上过于简单化。文章将在分析我国现行成年人监护制度缺陷的基础上,借鉴国外先进立法,提出改善意见。
作者 陈莹
机构地区 西南大学法学院
出处 《法制与经济》 2015年第12期51-52,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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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参考文献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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