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环境污染问题随着科技和经济的发展而愈演愈烈,通过严厉的刑事法律来控制环境污染成为必然选择。我国虽制定多部环境保护法规,但并未有明显效果,原因之一就是环境污染犯罪的侦查取证工作没有做好。环境污染犯罪具有的特点使侦查取证工作具有诸多难点。其犯罪行为进入侦查视野的渠道不畅,侦查机关缺乏专业知识和设备,缺乏独立,专业的环境损害鉴定机构,侦查中特殊侦查手段缺失,跨地域,跨部门侦查不力。对此种的难点,必须逐一加以解决,完善加大对环境污染犯罪的打击力度。
出处
《江西警察学院学报》
2015年第4期25-29,共5页
Journal of Jiangxi Police Institute
基金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增补项目:生态文明建设的刑事法律保障研究(项目编号13FXC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