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住宅是人们安身立命之所,是私人生活的堡垒,其本身有着独立价值和重要地位。各国都对公民的住宅予以明确的法律保护,尤其是相关域外国家关于住宅防卫的规定,更是传达了"住宅神圣不可侵犯"的理念。然而,我国现行刑法并未充分重视住宅的独立价值,对住宅防卫未作区别于人身防卫和财产防卫的规定,没有体现出对住宅应有的特殊保护。因此,住宅防卫的特别规定应是我国今后刑法完善的一个内容。
出处
《江西警察学院学报》
2015年第4期65-69,共5页
Journal of Jiangxi Police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