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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新税制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新税制的几个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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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实行分税制的目标是既能保证中央财力的需要,又能保证地方财力的需要;既能增强国家的宏观调控能力,又能保证地方微观的搞活等,但目前由于国税地税两家税种的划分以及税收返还等还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因素,这就难以保证分税制目标的充分实现。这些因素主要有:1.地方税体系还不健全,税种虽多,但没有主体性税种。现行的税制结构中,营业税不再是流转税中的主体税种,经过多年的税制改革,目前的增值税已占工商税收的70%,占全部税收收入的63%。尽管对增值税部分。
作者 樊远翔
机构地区 长丰县国税局
出处 《安徽税务》 1995年第11期11-1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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