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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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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一、关于固定资产、装修费支出的税务处理代表机构购置固定资产(如房屋、汽车、计算机等)所发生的支出,以及代表机构设立时或者搬迁等原因所发生的装修费支出,可以在发生时一次性作为代表机构费用...
出处 《安徽税务》 1998年第7期24-2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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