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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裁员需30天前开职工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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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该办法的修订草案。《修订草案》规定,企业裁员需提前30天召开职工大会,裁员后半年内再招人需优先录用被裁人员。此外,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入会成为工会会员或将有法可依。
出处 《新疆人大》 2015年第7期45-46,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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