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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电梯伤人物管不救将罚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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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已于5月28日经广东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10月1日起施行。从10月起,在广东,电梯事故伤人,物管没有履行应急救援义务,最高会被处以20万元的罚款。
出处 《新疆人大》 2015年第7期46-4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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