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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眼金睛识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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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过去的一年里,利辛县保险公司城险股的业务人员拒赔各类假案23起,拒赔金额达40多万元,维护了经济合同的严肃性,使国家财产免遭损失,被人们誉为“火眼金睛识假案。” 去年9月19日上午,一位30多岁的中年男子到保险公司报案说:9月16日,利辛水利局苏沟闸管所一辆150型江淮大货车(车号是皖K60902,拖车是6454)去河南省宝丰县拉煤,车在鹿邑县10公里处会车时,因对方大灯不灭,视线不清,毁桥入水,造成车内三人重伤,车辆报废。
作者 阎冬青
出处 《安徽消防》 1995年第1期25-25,共1页 Anhui Fire Prot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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