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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降低工伤和生育保险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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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6月2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已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基础上.从10月1日起.将工伤保险平均费率由1%降至0.75%,并根据行业风险程度细化基准费率档次。根据工伤发生率对单位(企业)适当上浮或下浮费率:将生育保险费率从不超过1%降到不超过0.5%: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超过合理结存量的地区应调低费率。实施上述政策.预计每年将减轻企业负担约270亿元。
出处 《今日国土》 2015年第6期5-5,共1页 China Territory 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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