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新型农村金融合作组织,农民资金互助社是农村金融改革的一个潜在重要方向。基于2013年江苏省的问卷调查数据,本文发现,江苏24.4%的试点地区都成立了农民资金互助社,农民资金互助社已成为农村地区金融供给的重要力量。一定区域范围内是否会成立农民资金互助社主要受到农户借贷资金规模、农户在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商业银行信用贷款可获性、农户在农业银行信用贷款可获性以及当地农民收入中农业收入占比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基于此,本文认为农民资金互助社的成立带有一定程度的自发性,不应限制,而应更多关注如何鼓励和扶持农民资金互助社因地制宜、规范化地发展。
出处
《现代金融》
2015年第6期28-31,共4页
Contemporary Finance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发展农村小型金融组织:江苏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研究"(编号:12BJY095
项目主持人:包宗顺)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