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方略提升到新的历史高度。根据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重新梳理了依法治国的内在逻辑:制定良法是前提,严格执法是生命力,司法公正是生命线,拥护与信仰是权威来源,法治队伍是驱动力,党的领导是根本保证。同时,先立法,再执法,后司法、普法贯穿于立法、执法和司法全程,法治队伍驱动立法、执法、司法和普法,而立法、执法、司法、普法以及法治队伍建设都统归于党的领导。所有这些服务于"建设中国特色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并最终走向不断增进最广大人民福祉的至善追求。
出处
《大庆社会科学》
2015年第4期119-121,共3页
Daqing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