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地承包经营权集合信托是指众多农户将其享有承包经营权的农地委托给专业的农地信托公司,由其为农户利益对所汇集的农地进行经营管理的行为。农地集合信托改变了政府主导型农地信托流转的弊端,有利于发挥信托公司的强大的信托管理优势和资金优势;有利于发挥农地集合功能,实现农地规模化经营;更加有利于对农户利益的保障。农地集合信托具有委托人的集合性、委托人与受益人同一性、信托财产的特殊性以及信托管理运用的集合性等特点。
出处
《金融理论与实践》
北大核心
2015年第8期108-111,共4页
Financial Theory and Practice
基金
2012年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2SJD820006)"农地承包经营权集合信托的法律问题研究"的研究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