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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为什么要亲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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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司法亲历性,是指司法人员应当亲身经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直接接触和审查各种证据,特别是直接听取诉讼双方的主张、理由、依据和质辩,直接听取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言辞陈述,并对案件作出裁判,以实现司法公正。司法亲历性是司法工作的重要原理.也是司法规律中行为规律的重要内容,在司法制度和诉讼制度中居于重要地位。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15年第24期34-35,共2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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