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郧阳抚治两百多年的历史中,可以分为郧阳抚治的暂设阶段与郧阳抚治的定设阶段,相应的辖区可以分为暂设辖区与定设辖区;根据管辖目标的不同,可以分为基本辖区和特殊辖区两类。基本辖区内实施军事、民事、政事等全面管理,其范围有一个扩展过程,并逐步形成"五府一州"的稳定格局;不同时期的特殊辖区则是由湖广行都司实施的单一的军事管辖,并统归郧阳抚治治下,是明清督抚辖区中特殊性的一类;在分析不同性质辖区演变的基础上,对历史上郧阳抚治辖区的六府说、七府说、八府说提出了新的见解。
出处
《陕西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第3期22-28,共7页
Journal of Shaanx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
基金
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基金重点资助项目"明朝郧阳府历史研究"(2005z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