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面推进司法公开是深化司法体制与工作机制改革的重点之一,同时也是在市场经济全面发展,民主逐步健全的情况下,重新建构"公权"与"私权"的关系,使得民众自行通过对民主机制的运用达到维护自己权利和控制司法权目的的关键一步。本文立足于辩论主义的基本理念,通过分析司法公开是如何达到其预设目的,并指出当前理念下仅仅从审判者的角度展开的司法公开体制的不当性。进而论述应将"司法公开"这一法理学上的应然命题应转化为"民众的程序参与"这一实然命题,构建整个司法公开体系,最后指出在推进司法公开的过程中,应如何处理好司法公开与司法独立的关系。
出处
《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5年第8期103-105,共3页
Journal of Chifeng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Chinese Edition